2005年1月 Archives
虽然很多人已经知道,但还是想提一提这个名为“43 things”的服务,因为它非常“有趣”而且“简单”。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给它归类,这是一种什么服务呢?网站上给出的解释是:
Discover what's important, make it happen, share your progress. Find your 43 things.
详细的介绍是没有必要的,对于这个服务,已经有很多人介绍过了,比如:43things.com - 人生的43件事和43件事。只要链过来就好了-我总是提醒自己:Blog的精髓之一:链接,应该得到必要的重视,“有链当链直需链,无链可链自己写”
对这个网站,我的感觉:它就是目标管理界的Flickr,二者都是将一种传统的只针对个人提供的服务与“社会化”以颇具吸引力的方式结合起来,而且这种思路似乎越来越流行。
看来以后也许不会再有“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了,因为网络会告诉你,这个世界上同时还有N万只猪在以同样的方式特立独行。
一位活跃的年轻BloggerFlypig在我上一篇网志的回复中无奈的指责道:
我觉得你在这么原封不动地抄了我网站的CSS style之后至少应该提及原作者或者给做个链接什么的。还在页面下方标注着“创意共用”。知道什么是Creative Commons么?
相当无语。
对此我亦无言以对。只能说句:对不起!
你说的不错,我的做法的确非常不妥。设身处地,当有别人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全文照抄我的文章的时候,我也很气,狠不得隔着电脑把那个人揪出来当场质问,为何如此不懂规矩?!
我在去年年底开通了我这个BLOG,开通前曾给你发去EMAIL(见附图),征求关于使用你CSS样式的意见,因为我做事性子很急,没来得及等到回复就先开始上传并使用了,结果后来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我也就给忘了。
当然这依然是我的错。提到这件事情并非为自己辩护,只是想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有意识和诚意来征求你作为版权所有人的意见的。
作为解决方案,我已在首页的"致谢区"加入css版权说明文字和链接,你看是否能够接受,如果不行的话,我只好不用你的CSS了,虽然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种风格。
附图:2004年11月22日发给FLYPIG的邮件截图:View image
眼见得keso近日又掀起了一轮追问blog本质的讨论,刚好今天在工作中对这个问题有了些新感悟,便在这里说说。我的观点是:试图给没有实践过blog的人讲blog绝对是“对牛乱弹琴”,给一百个人泛泛的讲概念,还不如全力推动其中十个人立刻开始实践。
今天下午,公司的全体员工和投资人在一起开了个会,冗长而低效率。
主题是讨论网站的定位,我的观点是希望我们能够将目光聚焦在一个点上,认认真真做好一件事-就是全力为中高端blogger提供系列的专业服务。
Blog经过这几年的酝酿,已经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国内还没有重量级的公司涉足blog免费空间提供服务之外的领域,这正是象我们这样年轻的小公司切入的大好时机,只要卡位准确,快速成长的可能性极高;可是倘若贻误了战机,一旦业界巨头正式进入这一领域,我们要想再跟进去分一杯羹,门儿都没有。
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非常遗憾,我的想法似乎并未被投资人所接受。因为在我滔滔不绝、激情万丈的讲了一个小时blog的特点、优势、应用、趋势等等之后,投资人之一突然提出一个富含哲理的问题:blog到底是什么?牛啊,真是牛!连资深blogger Keso都在追问的这个问题,我又怎么能用短短几句话说的清楚?
此问题其实非常的符合逻辑,我相信,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倘若他并没有亲自实践过blogging的行为,那么在听过别人对blog作出阐述之后,都会很正常的发出这样的疑问,即使嘴上不问,心里也必然云山雾罩,摸不着头脑。与理解力和智商并无直接关系。
而每一个认真实践过的blogger,应该都不会再将blog和BBS、个人网站等看似接近的服务混为一谈吧,因为使用起来的感受太不一样了!就象如果不亲自开一下车,也很难理解自动档和手动档的驾驶感觉会有什么区别一样,毕竟看起来,都只是一根棍子立在座位旁边而已。
所以,我今天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要再给没有实践过的人讲blog,而代之以推动这些人去亲自实践,只有双方都具有相同的实践体验,才有可能在同一个频率对话,否则,就真的是“对牛乱弹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