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给没有实践过blog的人讲blog是“对牛乱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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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得keso近日又掀起了一轮追问blog本质的讨论,刚好今天在工作中对这个问题有了些新感悟,便在这里说说。我的观点是:试图给没有实践过blog的人讲blog绝对是“对牛乱弹琴”,给一百个人泛泛的讲概念,还不如全力推动其中十个人立刻开始实践。

  今天下午,公司的全体员工和投资人在一起开了个会,冗长而低效率。

  主题是讨论网站的定位,我的观点是希望我们能够将目光聚焦在一个点上,认认真真做好一件事-就是全力为中高端blogger提供系列的专业服务。

  Blog经过这几年的酝酿,已经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国内还没有重量级的公司涉足blog免费空间提供服务之外的领域,这正是象我们这样年轻的小公司切入的大好时机,只要卡位准确,快速成长的可能性极高;可是倘若贻误了战机,一旦业界巨头正式进入这一领域,我们要想再跟进去分一杯羹,门儿都没有。

  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非常遗憾,我的想法似乎并未被投资人所接受。因为在我滔滔不绝、激情万丈的讲了一个小时blog的特点、优势、应用、趋势等等之后,投资人之一突然提出一个富含哲理的问题:blog到底是什么?牛啊,真是牛!连资深blogger Keso都在追问的这个问题,我又怎么能用短短几句话说的清楚?

  此问题其实非常的符合逻辑,我相信,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倘若他并没有亲自实践过blogging的行为,那么在听过别人对blog作出阐述之后,都会很正常的发出这样的疑问,即使嘴上不问,心里也必然云山雾罩,摸不着头脑。与理解力和智商并无直接关系。

  而每一个认真实践过的blogger,应该都不会再将blog和BBS、个人网站等看似接近的服务混为一谈吧,因为使用起来的感受太不一样了!就象如果不亲自开一下车,也很难理解自动档和手动档的驾驶感觉会有什么区别一样,毕竟看起来,都只是一根棍子立在座位旁边而已。

  所以,我今天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要再给没有实践过的人讲blog,而代之以推动这些人去亲自实践,只有双方都具有相同的实践体验,才有可能在同一个频率对话,否则,就真的是“对牛乱弹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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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应该免于恐惧、游离失所,享有生命和自由。保障了人权也就保障了奥斯维辛不会重演。 Read More

11 Comments

Ken said:

呵呵,Herock看来以前销售的活干得不多啊~~

事先应该摸一下底嘛,如果投资人自己不是Blogger,他身边也没人是Blogger,他对国内外Blogoshere的情况不甚了解的话,直接和他说Blog肯定会碰钉子的。

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会这样来说:“X总,现在国内外有很多网民热衷于在网上写个人日记,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光是国内就有N万余人,还有为数N多免费提供网民在线写作的托管服务网站,比如XX中国、中国XX、你的XX网等等,火爆得很咧。但是其中已有不少网民不满足靠这些网站提供的服务了,就拿我来说吧,以前也和很多人一样在这些网站上写东西,可是到后来就觉得成就感不足啦、价值体现不充分啦,意义不大啦等等(原因由自己安吧),所以我就一狠心自己掏钱开个人网站来写东西了,效果可好了。不信你可以去看看,访问量有多大,链接我的网站有多少,被别人引用的有多少等等(好处也由自己定了)。我想象我这样的网民在国内应该不在少数,至少占个X%的比例,所以我想如果我们能针对这些人群提供一些与众不同的服务,肯定会受到欢迎的。IBM不是在提倡什么“ON DEMAND"吗?我们也应该“随需应变”,抓住这些网民的需求,这样不仅能树立公司在这些网民中的口碑,而且也能迅速占领市场空白,提升公司的价值。如果您对此感兴趣的话,我建议可以由我来配合公司市场人员不妨做个前期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让您再判断一下,如何?”

当然啦,要说出上面那番话的前提是你公司的投资人要懂IT业,也了解互联网,如果他对此都完全陌生的话,那就得根据他所熟悉的行业来举相应的例子来打动他了。而且在第一次最好不要试图让他一下子就接受,先让他“入瓮”,再通过别人的嘴巴或“证据”来赢得他的支持。

flypig said:

我觉得你在这么原封不动地抄了我网站的CSS style之后至少应该提及原作者或者给做个链接什么的。

还在页面下方标注着“创意共用”。知道什么是Creative Commons么?

相当无语。

herock said:

To:flypigi am sorry!(http://herock.net/archives/000047.html)

To:ken:你说的非常之对,我对于"推销"某个产品或者想法的功力实在是太弱了,缺点之一是过于自我,阐述时时常沉溺于自己的思路中,忽略了表达的技巧和节奏。

所以今天基本郁闷了一整天,一直在思索究竟应该如何才能有效的让别人接受我的理念。我准备结合你提出的思路,再做一个易于接受的策划出来,ken兄,多谢了~

haka said:

呵呵,投资人只关心投资回报吧,难道他愿意给钱给你玩儿?

7day said:

ken,很好的一个回复!一个很优秀的销售人员啊!

Datou said:

连comment页面都要放广告呀

我觉得还是可以讲的,最重要的是你使要用听众能听得懂的语言,比如可以把blog比如成房子,BSP比喻成大厦去和房地产出身的老板沟通,估计他不仅能听懂,还能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反过来给你启发。

said:

这话千真万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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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投资人只关心投资回报吧,难道他愿意给钱给你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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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contains a single entry by herock published on January 16, 2005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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